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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盾短波
 

  广安处罚无证卖煤炭
  本报讯 (贺邦恩龙符川)近日,广安市广安区工商局依法查处一无证无照经营煤炭的案件。
  前不久的一天,广安区工商局前锋工商所在市场巡查中发现,该镇平桥路有一煤炭经营场所,遂依法检查,当事人苏某无法提供证照。经调查,苏某于今年3月开始以每吨280元的价格从某煤矿购煤炭400吨,堆放在前锋镇平桥路,后以每吨300元的价格销往南充某砖厂50吨。
  按照《煤炭法》和《煤炭经营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煤炭经营者须凭经贸部门核发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到工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经营。苏某的行为属无照经营行为。目前,该区工商局已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责令苏某停止经营活动,并处罚款。
  马边为农民挽损13万元
  本报讯 (许兵陈立)笔者近日从马边彝族自治县消委会获悉,涉及该县5个乡镇的“4.10”肥料消费案件调解成功,近100户农村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
  4月10日,马边消委会接到苏坝乡电话反映,施用了夹江某公司生产的复合肥造成玉米出现大面积缺窝死苗。赓即,消委会场通过县工商局向分管副县长汇报,并与县农业部门联系协商解决办法。县委政府成立了由县农业局牵头,工商、消委等部门配合的案件处理小组,负责对此案的调查处理。通过农业专家到现场观察、取样了解,结合周边地区施肥情况,以及对复合肥相关批次抽样送检等调查、取证工作,案件处理小组最终做出造成这次大面积缺窝死苗的原因是农户在肥料施用时不按技术规程,施肥时把肥与种直接接触而导致烧根死亡,与肥料质量没关系的鉴定结论。
  由于此次涉及面广,受损农户较多,事关农村稳定,经该县消委会、农业局多次与肥料生产公司谈判,最终达成了给予农户每亩肥料补偿款120元、种子补偿款30元的经济补偿协议,为农村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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