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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食品分清“保质期”与“保存期”
 

  本报讯(记者黎藜)针对目前市场上许多食品的包装上既写着“保质期”又写着“保存期”,消费者不知道该在“保存期”内食用还是该在“保质期”内食用的状况,四川省消委会近日发出消费警示:选购食品时要认清“保质期”与“保存期”。
  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告诉记者,保质期是指最佳食用期和最短适用日期,即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食品的感官特性、物理特性、营养成分、安全性都符合产品标准。超过食品标签上指明的期限,食品的某些感官特性,如色、香、味就有可能起变化,但仍然符合卫生标准,在一定时间内仍可以食用。
  保存期是指推荐的最后食用日期,即按照食品标签上指明的条件贮藏,最终的食用期。超过最终食用期,食品的感官特性、物理特性、营养成分、安全性就有可能不再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甚至发霉、变质。
  刘亚兵提醒消费者,购买各种食品时,不仅要看厂家标注的是“保质期”还是“保存期”,还要注意观察销售环境是否符合保存要求。因为许多食品的保存附加了许多条件,如冷藏、避光、阴凉干燥等,如果不符合标签上规定的条件,即使食品没有超过保质期或保存期,也可能已经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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