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泸州消费者范先生从叙永县“森达地板专卖店”购得55平方米地瓷砖,价款1250元,用于新房装修。装修完工后,范先生在清理过程中突然发现这批瓷砖竟然出现黑色花纹,他立即与经销商联系。经销商认为这是地瓷砖未干透造成的,得等一段时间再看。随后几个月,“起花”现象越来越明显,严重影响了新房的美观。鉴于经销商只同意退还购砖款,范先生只得投诉到消委。经过叙永县消委调解,经销商最终赔偿范先生重新安装地瓷砖的工时费、材料费、搬运费等相关费用6000元。 晓斌点评:这个案例属于产品质量纠纷。承担商品包修、包换、包退责任是《消法》、《消条》明确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之一,经营者应该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多为消费者考虑一些。 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在购买瓷砖的时候,应该事先适当了解相关技术指标,对瓷砖进行分类选择,如耐磨度Ⅱ度的瓷砖较适合铺设于浴室、卧室,耐磨度Ⅲ度的瓷砖较适合铺设在客厅、厨房等。购买瓷砖时,还要看清产品是否有生产厂名,生产厂址和生产许可证,是否属于“三无”产品。在收到订购的瓷砖后,要当场开箱查验,注意瓷砖有无碎裂、色差,是否存在尺寸不一、大小头等问题,若有问题应及时要求经营者退换。在选择企业的时候,要尽量选择信誉好,产品质量好的大企业。 本报记者黎藜 四川省消委会维权热线:028-86753315 本报维权热线:028-86673222 李晓斌: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投诉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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