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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户非一表”不得办产权
 

  本报讯(记者舒浩)记者日前从成都市公共设施配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建配套办)了解到,成都市今年开工建设的新建住宅项目必须强制性实施电力一户一表。
  根据《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建设标准及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2008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达不到户表工程建设标准的项目,建设部门不得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房管部门不得办理产权证。据介绍,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的供配电设施产权归业主共有。按产权归属由产权所有人负责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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