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啤酒瓶爆炸伤人事件频频发生。8月28日,安徽一岁半女童小红(化名)被突然自爆的啤酒瓶切断脚筋,目前还在医院接受治疗。8月30日,河南赵先生,从商店刚买回的冰镇啤酒突然爆炸,其脚背被划伤。据专家分析,啤酒瓶爆炸伤人的主要原因是啤酒瓶的超期使用,过期啤酒瓶成了消费者身边的隐形炸弹。 过期酒瓶安全性降低 据了解,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啤酒瓶分两类,一种是一次性使用的啤酒瓶,一种是可以回收使用的,这两种啤酒瓶都必须在瓶子的外包装上作出明显标记。啤酒专用瓶必须在瓶底以上20毫米范围内打有标准字母B,俗称B字瓶。然而根据GB4544-1996《啤酒瓶》标准,对B字瓶并没有强制性的使用期限和报废期限要求,只是在附录中说明“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 “B字瓶新瓶的耐压力都在120帕斯卡以上。”北京玻璃研究院特种玻璃研究室工程师赵宝福告诉记者,在回收循环使用的过程中,啤酒瓶的强度会逐渐降低。从理论上讲,回收使用5次以后,强度就只能达到新瓶的一半了。国家标准中建议啤酒瓶正常使用年限为两年,正是从安全角度考虑的。 “生产一个新瓶的成本约为6角,而回收一个旧瓶成本才三四角,所以很多啤酒企业都不愿意到期就全部更换为新瓶,而是回收、消毒、再灌装的循环使用。”据啤酒瓶生产厂家———四川蜀玻(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陈波介绍,新瓶在出厂时都会经过耐内压力、抗震、抗冲击力测试,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两年期限以内的啤酒瓶还是相对安全的。长期循环使用的啤酒瓶,其安全性就逐渐降低,虽然名义上还是B字瓶,但其质量标准可能就达不到国家标准了。 国标不具强制执行力 尽管国家标准有建议啤酒瓶的正常使用年限为两年,但是此项规定不是强制实行,所以大多企业基于生产成本的考虑仍在大量使用过期啤酒瓶。 记者调查发现,一件啤酒中约有一半的啤酒瓶都超过了两年的期限,2005、2003、2002等甚至过期6年啤酒瓶都仍在市场中流通。记者致电华润雪花啤酒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询问何以过期6年的啤酒瓶还在使用,工作人员说:“两年的期限是国家的建议使用年限,并不是强制要求啤酒瓶使用两年之后就不能使用了。超过两年的正常使用期限并不违反国家任何规定。”当记者表示可能会造成安全隐患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基于质量安全和企业形象考虑,每年都会淘汰一些有瑕疵的过期瓶,但是能够正常使用的就会继续回收使用,既节约成本也节约资源。 完善标准需行业自律 青岛啤酒有限公司是啤酒瓶国家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其包装研究室主任张国贞表示:啤酒瓶的生产是高能耗产业,国家也提倡回收利用节约资源,但是回收的旧瓶在安全性上会逐渐降低,所以并不能无限期的循环使用,国家质监总局要求回收利用酒瓶的企业建立抽样检查确保产品质量的制度,需要靠行业内各企业自律。 四川省酿酒协会陈副会长表示,目前行业内部一直在对啤酒瓶的使用周期、使用频率等问题进行研究,希望能在行业内形成一个更科学合理的界定,从而进一步完善标准,推进国家标准的修订。 本报记者郑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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