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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申流溪丽园凭啥未经验收就交房
 

  楼盘未通过验收,存在多处“硬伤”,业主向本报投诉—————
  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而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但偏偏就有开发商无视法律规定,用未经验收的房子来“忽悠”业主。日前本报陆续接到成都市双流县宗申流溪丽园多位业主的投诉,声称该楼盘不仅没有通过验收就要求业主收房,楼盘本身也存在多处“硬伤”。本报记者随即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未通过验收就交房
  “交房的时候根本就没有通过规划验收,就让我们业主来收房,简直莫名其妙。”9月11日,在宗申流溪丽园业主杨先生出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记者看到合同约定“2008年5月31日前,按有关交房标准交房。”
  业主杨先生在2007年10月14日以按揭方式,购买了该楼盘的一套商品房。他告诉记者,5月31日交房的时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应当提供《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相关文件。但除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说明书》外,开发商没有提供任何能证明该楼盘已通过规划验收的文件。
  据杨先生回忆,在5月31日的交房现场,业主们没有看到任何可以证明该楼盘已达到交房条件的相关文件。为此,很多业主显得忧心忡忡。
  “没有通过验收,我们怎么敢住进去?”业主邱女士表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开发商交房的时候必须取得房屋验收合格证。现在开发商既没有提供相关资质文件,也没有通过规划局验收,谁来保证业主们入住后的安全?
  记者查阅了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6年6月共同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发现,从2006年10月起,新建商品房必须通过规划竣工验收才能交付。该新版商品买卖合同范本将交房资格做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如将旧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竣工验收”等方式修改为“必须通过规划竣工验收”,必须先进行“用户质量验收”。
  楼盘规划多处改动
  据业主们反映,该楼盘不仅没有通过规划验收,楼盘实际建成情况也有多处与规划不符,甚至没有达到规划要求。
  该楼盘规划小区机动车位达440个,非机动车位758个。“现在把地上地下的机动车位全部算完,也总共才244个,非机动车位仅有100个。”车位的大面积缩水,让业主们气愤不已。
  除此之外,该小区总平面图内应当是花园的地方却变为了篮球场,景观被修成了儿童乐园。还有业主反映,12幢二单元附近修了个地下车库出口,这在销售时期的沙盘根本就没有。小区2幢、8幢附近修建了变压器房或机房,在当初销售时开发商对此未作标注、提示,可能产生的噪音污染及幅射都有损业主权益。
  记者发现该楼盘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8条、第11条中约定,诚裕公司变更小区规划必须书面征得购房人同意并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且交房时必须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然而,业主们却纷纷表示:“更改规划设计,我们毫不知情。”
  涉嫌违规立即整改
  “四川省成都市诚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宗申流溪丽园更改规划设计、房屋未经过规划验收就交付使用的行为涉嫌违规。”双流县规划局规划监管科科长胡华日前对记者表示,经过调查核实发现,诚裕公司在交房时未向业主提供小区规划已通过验收的证明文件,认定诚裕公司在未完善规划竣工验收手续情况下交房涉嫌违规,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针对诚裕公司私自更改规划这一问题,双流县规划局已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诚裕公司立即做出整改。 本报记者舒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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