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识连卷袋大限将至 根据商务部日前出台的“限塑令”补充意见,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装盛食品的塑料预包装袋不得具有提携功能,且须符合食品包装相关标准。对于“不达标”的袋子,最多只能用至9月30日。这意味着,10月1日起,超市用来盛装水果、蔬菜、生肉、熟食等食品的手撕连卷塑料袋,必须要求注明生产厂家的信息及“食品用”、“QS”等标识。 那么,成都超市做好准备了吗?记者进行了调查。 连卷袋达到专用标准 9月16日,家乐福中西区媒体经理黄蕾告诉记者,成都家乐福的连卷袋都在纸箱上标识了QS,所有接触食品的连卷袋都达到了食品专用的标准。成都伊藤洋华堂品质管理室的潘先生也告诉记者,伊藤洋华堂虽然没有在每个袋子上标QS标志,但所有连卷袋的纸箱外包装上都标识了QS,就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 麦德龙质量经理杨福、欧尚店长助理冯琰艳则表示,他们已经开始使用达到食品专用标准的连卷袋,且每个装连卷袋的纸箱上都标注了QS。 连卷袋得到有效控制 “对于消费者把连卷袋当成塑料袋无限量使用的问题,我们一方面尽量控制连卷袋的使用量,另一方面劝导消费者节约使用,提倡环保。”潘先生表示,伊藤曾在每个打包台无偿提供连卷袋,但后来发现连卷袋使用量剧增,有的消费者甚至一卷一卷地拿走,为了控制这样的现象,伊藤便把连卷袋放到了收银柜台,由柜台服务人员按需提供给消费者,以避免浪费。 黄蕾则表示,家乐福以前在不同的商品区域都会无偿提供连卷袋,而现在为了防止消费者用连卷袋替代塑料袋打包,一方面减少了连卷袋的提供区域,另一方面则由超市内工作人员按需提供,“目的就是为了消费者用得环保、安全。” 本报记者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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