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向某,在宣汉县城区开设一家纹身馆,擅自使用“越狱纹身”作为店名,并使用该店名在县城内发布广告,被群众举报到宣汉县工商局。工商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认为该店名格调低级庸俗、容易引起社会不良心理反应,当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撤销广告、摘除店堂牌匾”的处理,并责令该馆停业整顿。 三多彭浪冬梅本报记者蒋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