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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股权债权出资方式办公司●可凭林权出资设立企业 近日,成都市工商局出台《关于充分发挥企业登记职能服务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试行)》,将试行投资人以股权、债权等方式向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股权出资将完全放开 成都市工商局注册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李平表示,试行投资人以股权、债权等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方式向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其目的在于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对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可由市工商局直接受理后转报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李平说“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作价出资,但国家对股权、债权出资的登记办法至今仍未出台。根据‘先行先试’原则,成都市对股权出资将完全放开,而对债权出资则以‘个案’对待,需要报市政府或省工商局综合考察。”。 林权出资设立企业 据介绍,《意见》中要求严格执行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凡符合各区(市)县政府规定的工业项目指标条件的工业企业必须进入工业集中发展区。按规划必须进入而未进入工业集中发展区的新设工业企业,工商部门将不受理其工商登记申请(经批准的除外)。鼓励工业集中发展区外的工业企业迁入工业集中发展区,对迁入企业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实行特事特办。 同时,积极支持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出资设立企业。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权利人可以以依法取得并能办理权属转移手续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出资设立企业。不能办理权属转移手续进入企业注册资本的,可通过联营方式组建企业,也可通过企业章程约定参与企业权益分配。 本报记者黎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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