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7月15日 星期二   周报 版数: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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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违法经营者无处立足
    

  渠县工商局全力维护灾后市场秩序
  “如果没有工商局的严格监管,那些黑心商不晓得还要坑害多少消费者哦!”在渠县工商局查处王某高价销售帐篷现场,消费者张大爷对工商局的举动拍手称快。在“5·12”地震发生后,渠城市民纷纷购买帐篷、折叠床、方便面、矿泉水等物资,准备到空旷地带躲避余震,而一些不法商贩却趁机大肆哄抬物价。针对这种情况,渠县工商局不断加大对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受到了市民的好评。
  5月16日下午18时,渠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消费者投诉称:“王某销售的帐篷原本只卖180元左右,现在却涨价到450元,请求工商局予以查处。”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迅速出动,对王某高价销售帐篷的行为进行了突击检查。经调查得知,王某擅自以超出平常180—270元的价格销售帐篷,违反了相关规定。
  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渠县工商局在“5·12”地震发生后不到两个小时就启动了《抗震救灾食品安全监管预案》,全县25个食品安全监管巡查队迅速深入到各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市场、超市对大米、矿泉水、饼干、方便面、猪肉、食用油等群众日常生活品进行了重点检查,确保了消费市场安全稳定。
  面对抗震救灾期间一些不法商贩借机销售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等行为,渠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小林拍案而起:“决不能让任何违法经营者立足,决不能让任何问题食品在市场上流通,在寻常日子里如此,在地震发生后更应杜绝。”
  6月10日晚10:30分,一匿名电话举报:“明天早上4点左右,在北大街某门市将有一车篡改了生产日期的过期太子奶饮料拉到各乡场镇进行销售。”张小林连夜召开会议,部署案件查处工作。半个小时后,一支由13人组成的专案组,悄悄来到该门市附近实施严密监控。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蹲守4个多小时后,执法人员终于挡获了这一车太子奶饮料。当事人周某对自己篡改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328000元的处罚。
  渠县工商局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还号召全县广大个私业主为灾区群众奉献爱心。个私业主积极响应号召,向灾区捐款捐物,支持灾区重建家园,共为灾区人民捐款23万多元。
  然而,随着抗震救灾工作的深入进行,一些不法商贩却利用广大消费者的爱心,搞虚假赈灾促销宣传,赚取不义之财。6月15日,渠县工商局市场巡查人员在渠江镇南大街进行市场巡查时,发现郑某在其家电门市内打出了这样一条横幅广告:“抗震救灾,献出爱心,本商场销售一台电视将为灾区人民捐款150元。”执法人员当场调阅了郑某的销售台账,并对其捐款情况进行了核实。随着案件调查的进一步深入,当事人不得不承认自己是借赈灾之名,实为自己谋取私利。
  决不能让违法经营者立足———渠县工商人在抗震救灾中始终坚守自己的诺言,全力以赴打好了抗震救灾维护市场秩序这场攻坚战。截至目前,全县工商系统已出动执法人员850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3813户,市场85个,查处违章违法案件59件,有力地维护了灾后市场繁荣和地方稳定。
  李立平 余小军 本报记者 蒋兴强